服务  协调  自律  维权  监督  管理
首页 >> 自律维权 >> 通知公告 >> 李建雪医师案件宣判无罪--转发自中国医师协会
李建雪医师案件宣判无罪--转发自中国医师协会
2020-06-11 09:55:54

刚刚,维权八年五个月的李建雪医师等来了无罪的终审判决!

李建雪是福建省长乐市医院妇产科医师,2011年12月31日产妇陈某芳在该院产后出血抢救无效死亡,李建雪正是当晚的值班医师。2012年1月2日李建雪医师在没有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下被以涉嫌医疗事故罪刑事立案;2012年5月9日福州市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结论该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9月20日福建省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结论为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但上述鉴定仅标明了该案医疗团队诊疗的失误,其中的任何环节都无法显示医师有罪;2013年1月17日李建雪医师被长乐市卫生局吊销医师资格;2013年9月29日该案被移送长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4年10月16日提起公诉。

2015年2月11日,李建雪医师向我会提出救助申请,经过多方了解和调查,我会认为该案不良后果的发生是医疗风险及医疗失误,在该案件中医师是负责任的,团队中没有任何医师不负责任,因此我会天士力医师维权救助专项基金决定给予李建雪医师法律援助,对其进行无罪辩护。

2017年12月4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李建雪犯医疗事故罪,免于刑事处罚。

自2015年3月中国医师协会参与维权开始,与中国医师协会妇产科医师分会以及社会各界一直关注该案的进展,我们曾多次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向法庭申请多名妇产科专家出庭作证、请多方就该案进行呼吁。

当一审判决李建雪定罪不量刑的处罚时,我们表示非常遗憾,但也并未放弃为李建雪医师维权,因为我们始终坚信李建雪医师是无罪的。

终于经过持续不断的努力,我们等来了2020年6月11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李建雪无罪。

医疗行业具有高科技性及高风险性,疾病的发展不可预知,目前的诊疗技术不足以解决所有的疾病。我们认为,依法治国的方略需要每一个司法裁判去实践去维护。李建雪案例是中国法治的胜利,感谢法院在平衡医患关系中既尊重了患者权益的保护也尊重了医学科学本身的规律。医师团队不需要在医患纠纷中谋取利益,而是需要很好的平衡医患之间的权利义务,应该看到医疗是有风险的,对于医疗风险,医方有义务避免和减少损害的发生,但当医疗不良结果出现后,尊重医学科学本身的规律和医师的专业行为是这个社会应有的理性。李建雪案件的判决就是理性判断的结果,我们期待在今后的医患之争中医患双方能够换位思考,司法机关能够理性平衡,这就是医患之幸和社会之幸。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