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31 10:56:36
理论学习重点
(2024年第3期)
以下是理论学习重点(2024年第3期)有关篇目(具体内容详见压缩包):
一、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二、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三、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四、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制度保证——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答记者问;
五、民政部 中央社会工作部 农业农村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六、10月12日,刘宁主持召开广西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现场推进会;
七、10月15日,刘宁主持召开自治区产业园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强调 主动作为干字当头 深化改革 协力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蓝天立讲话 王维平出席;
八、10月17日,自治区党委在桂林市全州县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座谈会 一体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
九、10月24日,蓝天立在2024年第四季度全区经济运行部署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坚定信心挺膺担当争分夺秒打好收官战 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资料一
习近平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2024-10-26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习近平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李强出席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并讲话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近年来,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有力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习近平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新时代新征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应有贡献。
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10月25日至26日在京召开。会上传达了习近平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强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肯定近年来民政事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做好民政工作提出殷切期望和明确要求,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李强指出,民政事业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彰显着社会的良心、坚守着道德的底线、体现着文明的传承,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需要通过不断提高民政工作水平,把包括困难群众、残疾人等在内的各类群体的切身利益保障好、发展好,形成为实现共同目标凝心聚力、团结奋斗的生动局面。
李强强调,要以深厚的为民情怀做民政工作,切实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政策制定上,从群众多元需求出发,增强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政策执行上,做到政策刚性与工作柔性有机结合。政策反馈上,健全政策评估优化机制。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做民政工作,善于从政治上思考、谋划、推进民政事业发展。要以深入细致的作风做民政工作,主动沉到基层一线,把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增强见事于细、见事于早的洞察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善于在解决群众生活小事中做好为民爱民的大文章。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民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系统谋划实施民政改革,既要解决好群众眼前遇到的烦心事揪心事,也要主动谋划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不断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国务委员谌贻琴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强总理讲话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社会组织和区划地名管理,深化殡葬等领域改革,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对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四川省、贵州省、陕西省有关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吴政隆出席会议。
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负责同志,受表彰集体和个人代表等参加会议。
资料二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2024-09-26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6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一步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攻坚克难、沉着应对,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深化改革开放、扩大国内需求、优化经济结构,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民生保障扎实有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取得积极进展,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会议指出,我国经济的基本面及市场广阔、经济韧性强、潜力大等有利条件并未改变。同时,当前经济运行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要全面客观冷静看待当前经济形势,正视困难、坚定信心,切实增强做好经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抓住重点、主动作为,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加力推出增量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要加大财政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保证必要的财政支出,切实做好基层“三保”工作。要发行使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要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实施有力度的降息。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对商品房建设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要回应群众关切,调整住房限购政策,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要努力提振资本市场,大力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打通社保、保险、理财等资金入市堵点。要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稳步推进公募基金改革,研究出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要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把促消费和惠民生结合起来,促进中低收入群体增收,提升消费结构。要培育新型消费业态。要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托育产业,抓紧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要加大引资稳资力度,抓紧推进和实施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等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会议强调,要守住兜牢民生底线,重点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零就业家庭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要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要抓好食品和水电气热等重要物资的保供稳价。要切实抓好粮食和农业生产,关心农民增收,抓好秋冬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干字当头、众志成城,充分激发全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广大党员、干部要勇于担责、敢于创新,在攻坚克难中长本领、出业绩。要树好选人用人风向标,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要支持经济大省挑大梁,更好发挥带动和支柱作用。
资料三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2024-10-21 18:14 来源:新华社
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骨干力量。为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深走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守正创新,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团结引导产业工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思想政治引领更加扎实,产业工人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更加坚定,干事创业的激情动力更加高涨,主人翁地位更加显著,成就感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产业工人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不断涌现,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不断壮大。力争到2035年,培养造就2000名左右大国工匠、10000名左右省级工匠、50000名左右市级工匠,以培养更多大国工匠和各级工匠人才为引领,带动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
二、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引导产业工人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一)持续强化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产业工人中落地生根,结合实际做好网上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抓好主题宣传教育,开展普遍轮训。鼓励支持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参加国情研修,鼓励支持产业工人参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加强新经济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及时有效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持续解决国有企业党员空白班组问题。加强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
(三)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做实“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评选工作中,加大对产业工人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行动,把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纳入大思政课工作体系,支持在大中小学设立劳模工匠兼职辅导员,在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开设“劳模工匠大讲堂”,在高等学校设立劳模工匠兼职导师。组织开展劳模工匠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宣传活动。
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
(四)落实产业工人参与国家治理的制度。落实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安排。组织开展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中的产业工人教育培训。引导产业工人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有序参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基层治理。
(五)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依法依章程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深化厂务公开,积极利用数字技术为产业工人民主参与提供更为精准便捷的服务。
(六)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发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地方政府和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把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列入重要议程。完善基层劳动关系治理机制,提升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水平,开展全国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标准化工作。推进区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积极推进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七)加强对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宣传引导。主流媒体要加大对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宣传力度,创作出版、制作播出更多反映产业工人风貌的优秀文学艺术、网络视听和影视作品等,营造崇尚劳模、尊重劳动、尊崇工匠的社会氛围。
四、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需求,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
(八)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培育一批行业领先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一批核心课程、优质教材、教师团队、实践项目。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支持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兼任职业学校实习实训教师。提升办学条件和教学能力,创建一批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
(九)加大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健全产业工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培养急需人才。大力实施技能中国行动、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青年技能人才锻造行动,全面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十)落实企业培养产业工人的责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工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大型企业制定技能人才发展战略,健全产业工人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发挥工会系统、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作用,帮助中小企业开展技能培训。
(十一)促进产业工人知识更新和学历提升。实施产业工人继续教育项目,鼓励更多高等学校、开放大学开设劳模和工匠人才、高技能人才学历教育班、高级研修班,举办劳模工匠创新培训营,持续深化劳模工匠、高技能人才境外培训和国际交流活动。发挥国家各类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作用。打造全国产业工人智能化技能学习平台。充分发挥工人文化宫等社会公益阵地作用,向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普惠制、普及性技能培训服务。
五、健全职业发展体系,促进产业工人成长成才
(十二)畅通产业工人向上发展通道。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注重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把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体安排统筹考虑,支持各地将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行动。健全“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十三)贯通产业工人横向发展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产业工人职业生涯指导计划。推进学历教育学习成果、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健全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技能岗位互相贯通的长效机制。
六、维护劳动经济权益,增强产业工人成就感获得感幸福感
(十四)提高产业工人经济收入。坚持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产业工人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多措并举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创新创造、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为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探索对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股权激励等。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发布分职业(工种、岗位)、分技能等级的工资价位信息。
(十五)加强产业工人服务保障。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产业工人电子档案,实现培训信息与就业、社会保障信息联通共享、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督促企业与产业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妥善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联动,依法纠治劳动领域违法侵权行为。
(十六)有效维护产业工人安全健康权益。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保护。加强职业病防治。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健全并落实产业工人疗养休养制度,促进产业工人身心健康。
(十七)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工作。研究推动新就业形态领域立法。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加强对平台企业和平台用工合作企业的监管。积极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和维权服务工作,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制度,扩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动平台企业建立与工会、劳动者代表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
七、搭建建功立业平台,发挥产业工人主力军作用
(十八)深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围绕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广泛开展各层级多形式的竞赛活动。持续办好各级各类职业技能赛事活动。支持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技能比武,不断激发产业工人投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十九)激发产业工人创新创造活力。鼓励产业工人立足工作岗位、解决现场实际问题,广泛开展面向生产全过程的技术革新、技术创新、技术攻关、技术创造和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创新活动,完善发挥企业班组作用的制度。引导和支持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参与重大技术革新、科技攻关项目。加强产业工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做好产业工人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等工作。
(二十)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青创先锋工作室等平台建设。推动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加强创新工作室建设。鼓励发展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实施“劳模工匠助企行”,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八、壮大产业工人队伍,不断巩固党长期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十一)稳定制造业产业工人队伍。支持制造业企业围绕转型升级和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和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统筹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保持产业工人队伍稳定,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强转岗培训,提高产业工人多岗位适应能力。
(二十二)大力培养大国工匠。实施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持续办好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暨大国工匠论坛。加强巾帼工匠培养,充分发挥作用。广泛深入开展工匠宣传,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讲好工匠故事,按规定开展表彰工作。
(二十三)吸引更多青年加入产业工人队伍。加强政策支持和就业指导、就业服务,搭建校企对接平台。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制造业岗位对青年的吸引力。搭建产业工人成长发展平台,引导更多大学生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二十四)把农民工培养成高素质现代产业工人。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广泛实施求学圆梦行动。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进一步放开放宽城市落户政策,促进进城农民工平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加大公益法律服务惠及农民工力度,保障合法权益,促进稳定就业。
九、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二十五)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各级工会要牵头抓总,各级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组织推进机构要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方面的立法。
(二十六)发挥企业作用。强化国有企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和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带动作用。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发布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蓝皮书。对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成效显著的企业,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工会等按规定予以表彰和相应政策支持。
(二十七)健全社会支持体系。加大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建立产业工人队伍数据统计、调查、监测体系。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课题研究。
资料四
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制度保证——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不合格
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答记者问
2024-08-29 18:55:55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办法》制定和贯彻执行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办法》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中央组织部在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办法》稿。2024年5月2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办法》稿。《办法》是一部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介绍一下《办法》的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制定《办法》主要有4个方面考虑: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二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握组织处置工作定位,规定组织处置方式,界定组织处置适用情形,对党章关于党员标准、组织处置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具体化。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组织处置概念不明确,涉及党员领导干部、流动党员等相关规定不完备等问题,从法规层面加以完善,确立为制度规范。四是坚持立足教育、转化提高,坚持客观公正、慎重稳妥,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明确组织处置政策界限。
《办法》共27条,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和方式、原则等作了规定;二是规定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适用情形,细化处置程序及后续事项;三是对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合并处置等应把握的政策要求作出规定;四是规定了组织处置的工作责任、工作纪律等。
问:《办法》对组织处置的概念和方式作了明确规定,请介绍一下有哪些主要考虑?
答:组织处置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一些法规文件中都有体现,但一直未对概念作出完整的界定。2014年8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第一次明确了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规定了组织处置的程序步骤。2019年5月,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对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作出规定,规定了限期改正、除名处置的具体情形。《办法》认真总结组织处置工作实践经验,与有关党内法规搞好衔接,规定组织处置是指党组织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依据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或者干部管理权限,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甚至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按照规定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置措施,并明确组织处置方式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
问:请介绍一下组织处置与党纪处分的关系。
答:对违纪党员的党纪处分,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作出规定。《办法》依据党章,对那些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甚至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置,规定了适用情形、处置方式和具体程序。鉴于组织处置与党纪处分各有侧重、各司其职,为厘清组织处置与党纪处分的区别,发挥组织处置与党纪处分各自的功能作用,《办法》明确规定,违犯党纪的党员受到党纪处分的,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
问:请介绍一下组织处置的适用情形?
答: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其他有关党内法规,综合党员不合格表现的性质、情节等,充分考虑党员行为和基层实际,《办法》对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15种情形包括兜底情形作了规定。(1)限期改正,主要包括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革命意志、党性意识淡薄;信仰宗教;工作消极懈怠,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观念、纪律意识不强,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2年以内等方面。(2)劝其退党,主要包括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以退党相要挟,经教育不改;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等方面。(3)除名,主要包括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背弃党的初心使命,已经丧失党员条件;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被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受到劝其退党处置、本人坚持不退等方面。
同时,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分主观客观,规定了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因党员所在党组织不健全或者软弱涣散、组织生活不正常,党员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以及党员受客观条件制约,一时无法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在短期内或者某项工作中不能发挥作用的,可以不予处置。
问:《办法》对组织处置的程序作了哪些规定?
答:《办法》明确规定,党员有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启动组织处置的意见,并报基层党委事前备案后,按照调查核实、提出拟处置意见、预审、形成决议、审批和宣布等5个程序进行处置。同时,《办法》还对退党除名、自行脱党除名程序,以及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流动党员的组织处置程序作了规定。
问:《办法》在组织处置申诉、纠正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答:《办法》注重对党员权利的保障,专门对申诉和纠正作了规定。《办法》明确规定,被处置党员对处置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党组织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并给予负责的答复。对于需要纠正的处置决议,应当重新作出决定,由重新作出决定的党组织报其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对于无正当理由反复申诉的,有关党组织应当书面通知本人不再受理申诉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问:《办法》对组织处置的工作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答:《办法》对各级党组织在组织处置工作中的具体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加强对组织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履行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的职责,加强政策指导、审核把关与督促落实,定期对组织处置工作进行抽查复核;基层党委履行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所属党支部按照规定开展组织处置并全程指导;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组织处置各个环节工作,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问:请谈谈如何抓好《办法》的贯彻执行?
答: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党员队伍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办法》,不断纯洁党的组织、健康党的肌体。要加强学习培训,把学习《办法》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将《办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全面掌握《办法》内容,严格执行《办法》规定。中央组织部将适时通过业务培训、工作问答等方式,抓好《办法》的学习培训和政策解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把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及时、严肃地开展起来。要把教育贯穿组织处置工作始终,坚持在转化提高上下功夫。要把握政策要求,严格履行程序,全面准确查核问题,客观公正作出处置决定。要搞好制度衔接,正确处理好组织处置同党纪处分的关系。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资料五
民政部 中央社会工作部
农业农村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全国工商联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
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民发〔2024〕43号
来源:民政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党委社会工作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党委社会工作部、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决策部署,针对当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以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改革,走稳走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穿社会组织运行全过程。坚持守正创新、破立并举、先立后破,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做到稳中求进、统筹兼顾、分类指导。通过规范登记审查、加强管理服务、依法开展监督、积极鼓励引导,着力解决当前社会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组织规模更加适当、结构更加合理、治理更加有效,推动社会组织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二、依法严格登记审查
(一)实行事先告知提示。各级民政部门在社会组织申请成立登记阶段应首先向发起人、捐资人书面告知登记管理法规政策要求,重点提示捐资人对投入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管理费用开支应当合理并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社会组织的财产必须用于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活动、法人终止时剩余财产不得向发起人或捐资人分配等规定。发起人在告知后继续提出申请的,签收事先告知书。捐资人清楚知晓社会组织财产属性和捐赠行为法律效果后继续履行捐赠的,签署捐资承诺书。
(二)严格审查负责人人选。承担社会组织负责人审核职能的相关部门要细化任职条件、程序等要求,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按照讲政治、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原则严格审查。对于负责人人选中的兼职领导干部,要认真审核相关人选履行兼职报批情况,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的不得作为负责人人选。社会组织要建立健全负责人选任、公示、履职、管理、监督、退出等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选政治合格、在本领域有代表性、具备相应经验和业务能力、适合岗位职责要求的人员担任负责人,落实任职回避相关规定。社会组织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开展民主选举,在选任负责人前应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充分说明人选的相关情况,选任后按要求到民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三)引导社会组织聚焦主责主业。民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在社会组织申请成立登记、名称变更、章程核准时,按照明确、清晰、聚焦主业的原则加强名称审核、业务范围审定。在日常监管、年检年报、抽查审计、执法监督、等级评估、舆情监测等工作中发现社会组织超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
(四)强化内部机构功能作用。社会组织要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细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的职权、议事规则和履职要求,建立并落实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应当进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实行一人一票平等表决、理事长(会长)末位表态,对不同意见应予以记录。社会组织人、财、物、活动中按规定由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策的事项,不得由个人专断或由理事长(会长)办公会等代为决策。监事应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加强对负责人、理事、财务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业务主管单位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机构运行各项制度,指导解决内部治理问题。
(五)加强分支(代表)机构管理。社会团体、基金会要审慎决策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对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做到与自身宗旨和业务范围相符合,与管理服务能力、工作需要相适应。要建立健全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对分支(代表)机构名称、负责人、工作人员、项目、活动、财务等事项的审核和监督,不得将分支(代表)机构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运营,不得借设立分支(代表)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分支(代表)机构开展活动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设立该机构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承担;与其他民事主体开展合作活动的,必须经设立该机构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授权或批准。
(六)加强财务管理。社会组织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规定,按照非营利法人要求有效利用、规范管理资产。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内部监督的主体、范围、程序、权责等,落实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报告财务收支情况。社会组织的负责人、理事、监事、主要捐赠人等与社会组织交易对象存在控制关系或者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主动报告并按规定回避表决,相关交易情况应依法如实披露。
(七)健全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社会组织应建立内部纠纷解决机制,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内部矛盾纠纷。社会组织应做好档案资料保管,建立健全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通过查阅原始档案并开展协商的方式解决矛盾争议。理事长(会长)要充分协调各方,及时组织召开会议,推动达成一致意见;理事长(会长)不能正常履职的,可按章程规定的程序推举一位负责人召集会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内部矛盾争议的,可通过调解、司法程序等方式依法解决。
四、强化管理和监督
(八)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业务主管单位建立健全双重管理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社会组织进行报告的程序、事项明细、管理要求等,将社会组织的重要人事变动、重要会议及活动、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大额资金收支、对外交往、接收或开展境外捐赠资助等事项纳入报告范围。行业管理部门通过制定指导监管事项清单等方式,加大对本行业本领域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民政部门指导社会组织建立活动影响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重要事项事先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九)提升年检年报工作质量。民政部门督促社会组织如实填报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经集体研究后按要求报送。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年检工作制度,细化年检审查标准,强化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超龄超届任职情况管理监督,加强年检结果、年报发现问题的分析运用,视情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社会工作部门等反馈社会组织的突出问题;对于年检年报发现的问题,采用提醒敦促、约谈负责人、发放整改文书、行政处罚等梯次监管工具督促整改;依托年检年报等工作,汇总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工作档案,强化信息共享和成果运用。
(十)规范社会组织收费。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持续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规范收费行为,按照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等自愿的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成本、会员经营状况、承受能力、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及时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对于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或授权事项违规收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通过培训或评价发证违规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一)加强综合监督管理。民政部门依法对社会组织加强登记审查、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业务主管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所主管社会组织切实负起相应监督管理责任。行业管理部门将社会组织纳入行业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审计机关依法对社会组织取得的财政资金、国有资产以及受政府委托管理的其他公共资金进行审计监督。相关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自职能落实对社会组织服务行为及业务活动的监管责任,实施有效监管。
(十二)创新监督管理手段。民政部门建好用好社会组织法人库、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慈善中国等基础平台,推进社会组织细化分类,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决策和预警机制,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和智慧监管。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共用,完善社会组织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刑事司法衔接贯通机制,强化对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和查处。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民政部门配合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采取相应的激励和惩戒措施,重点推进对失信社会组织的联合惩戒。鼓励各界开展社会监督,加大社会组织典型案件曝光力度,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
五、积极引导发展
(十三)加强政策保障。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社会组织法律法规制定,鼓励各地民政部门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开展制度创新。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拓展网络宣传渠道,定期组织法规政策培训,推动法规政策宣传普及。落实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人才工作等制度安排,支持社会组织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十四)推动以评促建。民政部门积极完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加强评估队伍建设,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评估,推动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参加评先评优等工作中运用好评估结果,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参评比例。组织实施社会组织领域行业标准,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引导社会组织持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治理、提高服务能力。
(十五)推进品牌建设。民政部门引导社会组织树立品牌意识,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自身专长开展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特色服务,建设具有竞争力的服务品牌。加强社会组织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先进社会组织案例库建设和典型宣传等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工作,做好品牌社会组织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十六)突出特色优势。民政部门积极推动社会组织持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发挥自身特色优势,找准服务大局、服务基层的结合点、着力点,积极服务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引进全球高水平人才,更好服务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产业、科技、人才等方面优势服务乡村振兴,积极参与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依托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等工作机制,鼓励各类社会组织通过派出人员、资金支持、资源整合等方式服务脱贫地区乡村发展。
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七)坚持党建引领。加大在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力度,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制度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党组织参与决策事项清单。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
(十八)强化部门协同。各级民政、社会工作、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任务,加强协同配合,增强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结合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民政部 中央社会工作部 农业农村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全国工商联
2024年9月25日
资料六
刘宁主持召开广西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现场推进会
广西云-广西日报|记者 魏碧锋 钟小启 苑长军
2024-10-12 11:48
刘宁强调突出重点把握关键齐心协力善作善成,推动双循环便利地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蓝天立讲话 王维平出席
10月12日,广西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现场推进会在防城港市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定不移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齐心协力、善作善成,推动双循环便利地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为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作出贡献。自治区主席蓝天立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王维平出席。
刘宁充分肯定前一阶段全区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取得的成效。他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作出重点部署,释放了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明确信号。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寄托着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的殷切期望、承载着广西各族人民加快发展的时代夙愿,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大事业,是系统推进“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 建设的关键之举,是时代大势下坚定不移向海图强、开放发展的战略抓手,是融通四海、畅联天下的“底座”支撑,将为做活广西高质量发展这盘棋落下“关键一子”。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以更大决心和力度抓好双循环便利地建设各项工作。要对标对表中央《关于支持广西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若干措施》,着力推进高效互联互通,优化物流运输结构,促进通道、平台、物流和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支持更有力、活力更充盈、办事更便捷、企业更满意的发展环境,实现从“通”到“畅”、由“捷”到“惠”的重要跨越,以打造双循环便利地做活广西高质量发展的“棋眼”。
刘宁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开放举措、保持开放态势、提升开放效能,优化营商环境、衔接规则制度、强化服务供给、扩大金融开放、畅通交流渠道、高效互联互通,大力提升投资、贸易、消费、资金流动、人员往来、物流畅通便利化水平,对内做活、对外做通,切实把握好政策支持、项目支撑、发展机遇,努力让广大投资者、建设者和各类经营主体享受高水平的生产经营便利、工作生活便利、交往交流便利、服务保障便利,推动双循环便利地建设提速提质。打造双循环便利地,实质是改革开放,关键在创新发展,根本靠实干、加油干。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推进,增进各方协同,激励担当作为,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齐心协力、善作善成,以改革创新为双循环便利地注入强劲动力。
蓝天立强调,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建设“陆海天网”高效一体联通网络,以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为牵引,抓紧推进数字丝绸之路等重点项目,提升北部湾港集疏运和多式联运能力,提速南宁机场“双枢纽”建设,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体系,以高效互联互通、畅通经济循环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要高质量打造高能级园区,深入推进一二三产“强产业”行动计划,以沿边临港产业园区为统领推进各类园区建设,创新园区管理机制、运营模式,扎实推进跨境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持续打造绿色化工、新能源、硅基新材料、电子信息、海洋装备等产业集群,培育万亿级临港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现代向海产业体系。要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内对外开放,推进东博会、峰会相关合作事项、新签约项目落地落实,深入实施“工贸强基”工程,推进落实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等改革措施,加快提升经贸合作水平。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积极服务和融入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大力实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持续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深化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高水平建设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积极开展对越合作,提升各类合作平台先行示范效应。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实体经济调研服务和“营商广西·桂在便利”专项行动,加大助企纾困帮扶力度,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加快提升服务经营主体实效,为推进高水平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努力。
自治区领导许永锞、周异决、廖品琥、眭国华、谭丕创、胡帆及钟得志,各设区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有关活动。会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汇报统筹推进向海图强开放发展打造双循环便利地情况,防城港市、北海市、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海洋局、南宁海关先后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当天,与会代表还深入防城港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401号泊位工程、防城港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食品安全与营养创新平台,实地调研防城港市双循环便利地建设有关情况。
资料七
刘宁主持召开自治区产业园区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强调 主动作为干字当头
深化改革 协力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蓝天立讲话 王维平出席
2024-10-15 18:49:57
广西台 宋江波 胡文豪 陈婧悦
10月15日,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产业园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宁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研究调度解决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困难和问题,部署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主席、领导小组组长蓝天立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领导小组副组长王维平出席。
刘宁充分肯定前阶段全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效。他指出,产业园区是重要的经济载体,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大平台、区域产业竞争的主阵地、稳住全区经济大盘的主引擎、“一区两地”建设的硬支撑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新窗口。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紧扣全区发展大局,按照“战略要优、目标要清、风险要低、信息要畅、场景要好、产业要多、效益要高”和“设施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政策一流”的目标要求,抢抓用好政策实施“黄金窗口期”,把深化产业园区改革作为着力点和突破口,拿出攻坚和决战的态度,主动作为、干字当头,加强调度、奋力冲刺,扎实推动产业园区改革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提质,打造以“4+3+7”矩阵为特征的分布式协同式园区布局,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完成全区经济发展全年目标任务作出更大贡献。
刘宁强调,要进一步深化产业园区改革,统筹各类园区改革,突出政务协同、运营协同,兼顾效率效益,健全完善园区考评指标体系,做到减虚增实、减距拉近、减政提效、减劣强优。要遵循数字化、现代化发展路径,突出实业性、开放性发展导向,立足现有基础,以改革为动力,因应新形势,高标准高水平打造高能级园区。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产业园区改革发展推进高水平开放,加快推动港产城园区融合发展,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先行区。全区各部门特别是自治区园区办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加强各项资源要素的调配和保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蓝天立强调,要坚定信心、正视困难,大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发挥产业振兴主引擎作用,为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作出更大贡献。要全面贯彻落实、用足用好国家一揽子经济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配合,加快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要坚定不移做好强产业文章,创造性开展招商引资,全周期做好资源要素保障,创新设立和用好各项财政专项基金,结合“十五五”规划研究谋划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推动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加快落地建设,推进东博会期间相关合作事项、新签项目落地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园区改革任务落实,持续整合优化园区管理机构,创新利益分享机制,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不断激发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要不断完善主动跨前一步、“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机制,扎实做好重大项目“临门一批”,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以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创新发展。
自治区领导许永锞、周异决及钟得志,自治区产业园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自治区园区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广西税务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南宁、柳州、钦州、北海市负责同志先后汇报有关工作情况。
资料八
自治区党委在桂林市全州县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座谈会 一体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 刘宁主持并讲话 蓝天立 王维平出席
2024-10-18 18:52:31来源:广西台新闻频道
10月17日,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发表重要讲话、对广西提出“五个更大”重要要求两周年之际,恰逢90年前震撼世界、彪炳史册的二万五千里长征集结出发之日,自治区党委在桂林市全州县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座谈会,重温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再学习再认识再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主席蓝天立,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王维平出席。
会议通报了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情况。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蓝天立、王维平、房灵敏、陈奕君、王心富、许永锞、卢新宁、周异决、庄革、苗庆旺、方春明,围绕会议主题、结合中心工作和分管领域工作依次作了交流发言,孙大伟、农生文作书面发言。党的二十大代表利远远、王青艳、蔡锦军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作了发言。大家深情回顾了两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殷切嘱托和感人场景,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是指引广西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遵循,一致表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常学常用、常悟常新,从中国革命历史和革命先辈崇高品格中汲取奋进力量,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
刘宁听取大家发言后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并发表重要讲话两年来,我们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五个牢牢把握”抓好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持续完善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1+1+4+3+N”目标任务体系,以“五个更大”重要要求统领新时代壮美广西各项工作,突出抓好建设“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战略任务,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重要指示要求一项一项落到实处,推动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回顾两年来的工作,我们走过的每一步路、办成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科学指引;我们工作中获得的每一点成绩、取得的每一个进步,都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心关怀。
刘宁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对广西工作提出“五个更大”重要要求,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提出的“三大定位”“五个扎实”“四个新”等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一脉相承,与习近平总书记去年12月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相互贯通,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的构成部分,为广西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提供了科学指引。全区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一体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大力弘扬伟大长征精神和湘江战役“勇于胜利、勇于突破、勇于牺牲”光荣传统,加油、努力、再长征,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改革落实,持续深入推动“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在八桂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以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添砖加瓦、增光添彩。
刘宁强调,一体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最终要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展现到成效上。全区上下要坚持团结奋斗、勇毅前行,努力跨过爬坡之坎、闯过攻坚之隘、度过转型之艰,加快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要坚持开放包容、协力同行,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取得更大突破;要坚持久久为功、躩步躬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要坚持担当使命、自迩力行,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守住守好祖国“南大门”,在维护国家安全上作出更大贡献;要坚持奋发不怠、矢志践行,把管党治党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取得更大成效。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克难攻坚,全力抓好第四季度经济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自治区领导周家斌,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在桂代表,桂林市、全州县和区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资料九
蓝天立在2024年第四季度全区经济运行部署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坚定信心挺膺担当争分夺秒打好收官战 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2024-10-24 19:05:01来源:广西台新闻频道
10月24日,2024年第四季度全区经济运行部署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在南宁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分析当前我区经济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全力冲刺四季度,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自治区主席蓝天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前,蓝天立等参观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展示厅,观看“发改云”等系统展示,听取全区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汇报。会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通报前三季度全区经济运行情况,自治区工信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以及防城港市、崇左市、柳州市、南宁市作工作发言。
蓝天立指出,今年前三季度,全区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产业发展稳步向好,市场需求总体趋稳,新动能加快培育。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消费和服务业恢复偏慢,与年度预期目标仍存在较大差距。我们要正视困难,更要坚定信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攻坚冲刺大干四季度,争分夺秒打好收官战,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蓝天立强调,今年只剩下60多天,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坚持“深、实、细、准、效”,创新政策举措,深挖增长潜力,尽锐出战、勇毅前行,奋力夺取最好成绩。一要着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抢抓用好国家存量政策和一揽子增量政策,持续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精准调度,确保同向发力、同步发力、形成合力,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二要着力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用好城市房地产调控自主权,扎实做好保交楼保交房工作,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积极解决建筑业企业融资难题。三要着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深入开展实体经济调研服务,“一行一策”抓好重点行业稳增长,做好重大工业项目“临门一批”的联合审批,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良好环境。四要着力提振消费和服务业发展,把促消费和惠民生结合起来,提升消费结构,培育新型消费业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扩大文旅体育消费,加强服务业周监测、旬调度。五要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和新增长点,深入推进以沿边临港产业园区为统领的各类园区建设,抓好企业培优育强和专精特新发展,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加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六要着力稳外贸稳外资扩开放,加快平陆运河、黄桶至百色铁路等项目建设,抓好北部湾港海铁联运一体化建设运营,推动友谊关货运通道中越智慧口岸中方项目年底试运行,深入实施“工贸强基”工程,支持重点市、重点企业扩大进出口,推进实施相关改革措施,促进增资进资。七要着力抓好秋冬农业生产,夺取全年粮食丰收,促进农产品顺产顺销,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八要着力稳就业保民生防风险,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零就业家庭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毫不松懈抓好安全生产,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要干字当头、众志成城,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蓝天立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咬定目标任务,强化“对账”“交账”,挺膺担当,履职尽责,加强服务指导,让更多工作在一线推进、问题在基层解决;经济大市要积极作为,更好发挥“挑大梁”作用;各市要比学赶超、竞相发力,形成争先创优、多做贡献的氛围。要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机制,用好“双向清单”,深化整治形式主义,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提升统计工作质量。要科学谋划明年工作和“十五五”规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事项,牢牢把握经济工作主动权,以实干实绩实效交出今年高质量发展最好答卷。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许永锞主持会议。自治区领导许显辉、杨维林、胡帆,自治区政府秘书长钟得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设分会场。